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奋发向上、鼓励学生各具所长,促进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,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,实行学生奖学金制度。
第一条 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
思想品德良好,该学年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和受到治安处罚者。
第二条 奖学金的种类、评定标准
1.学习优秀奖学金
获奖资格以同年级同专业所学课程的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确定,参评学生各门学习成绩必须无不及格现象。
(1)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。学习平均成绩在专业前2%;
(2)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。学习平均成绩在专业前5%;
(3)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。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%评选。
2.预科阶段雅思考试奖学金
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.0分者奖励1000元,达到6.5分及以上者奖励2000元。此奖学金每名学生只奖励一次。
3.社会工作优秀奖
评奖资格为担任宿舍长及以上的各类学生干部,任期满一年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热心为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,工作成绩显著。
(1)一等社会工作优秀奖。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,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。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%评选;
(2)二等社会工作优秀奖。学习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,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2%评选。
第三条 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办法
1.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;
2.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可根据评选条件,本人提出申请,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初审;将评审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审核,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,报学院备案。证书加盖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院章,奖学金及证书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发放;
3.获奖个人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,立即取消其荣誉称号,收回证书和所发奖学金,并按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